市政协视察市政府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7-08-17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都江堰市关于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细则》(都委办〔201720号)文件精神,根据《政协都江堰市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88日上午,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市政府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市政协主席丁小平,副主席严代雄、韩冰、杨永奎、周中国,秘书长岳艳,市政协各专委会、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组负责人参加视察。市政府副市长罗凌,市政府办、目督办、公安局、青-都局、建设局、市场质量监管局、经科信局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视察并座谈。  

  视察组一行先后前往我市景区数字化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百伦美食街,实地察看了青城山——都江堰景区智慧化建设、百伦美食街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座谈会上,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了市政府办理政协提案的总体情况,与会部门分别就各自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与会委员肯定了市政府提案办理工作,并提出了关于提高主办协办部门协调力度、加强部门与委员的沟通协商、健全提案办理协商交流平台等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罗凌副市长作了讲话,对所提意见建议作了认真负责的回应,对今后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视察组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具体、落实到位、督查有力,通过提案办理助推全市工作效果明显。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协助市委、市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助推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建设,视察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突出协商,注重过程 

  要在提案办理协商全程化、多样化、制度化方面再下功夫。引导承办部门完善互动机制,分问题、分领域、分热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一是形成办理方案前主动联系提案委员,充分沟通,了解委员真实意图,共商提案办理方案。二是落实方案办理中强化互动,适时约请相关部门人员及提案委员现场考察,听取合理化建议。三是提案办理落实后不能以承办部门对提案的答复一复了之,应在充分征求提案委员意见的前提下,正式行文回复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对涉及面广需由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提案,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分办部门要按照自身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办前、办中、办后的沟通协调,提案办理过程中互相通报办理信息,针对办理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有协办部门的提案,主办协办部门要强化沟通,分工合作,协同办理。回复委员时,建议附上协办部门的办理函。 

  三、有的放矢,因案制宜 

  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对提案意图的理解是否准确,是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有的承办部门对提案内容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加之办理过程中协商不充分,出现了答复文稿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情况,甚至在正式行文回复时把委员姓名搞错。少数承办部门对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提案的答复空话套话太多,对不能办理的原因解释不清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办部门的形象。各承办部门要总结办理经验,改进办理工作。 

  四、抓好续办,提升质效 

  根据提案办复情况,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有些部门把综合性强、办理周期长、需跨年度办理的提案,回复以计划代替落实承诺今后办理作为最终答复,将提案由B类标明为A类,使得委员对办理结果不太满意。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加强对提案回复的审查力度,把真正的“B”“C”类提案甄别出来。同时,加大对“B”“C”类提案的续办力度,真正使政协提案落地见效。 

  五、完善机制,夯实保障 

  从提案办理工作实际看,督办和考评确实起到了明显推动作用,但力度和效果都还有提升空间,建议进一步完善督办、考评机制,有效调动主办、协办、分办部门的积极性。对办理重点提案部门和办理提案数量大的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察、听取汇报的形式,现场点评、打分。及时对工作力度大、办理效果好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给于批评以促进解决政协提案办理实效差等问题,有效提升委员满意度、社会满意度和群众满意度。 

  同时,视察组对全体市政协委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在主动跟踪提案办理中换位思考;二是要对办理结果及时广泛宣传;三是要在超前调研中及时提出前瞻性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