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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时间: 2015-06-30 来源: 政协 点击量:

  政协都江堰市委员会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自1950年灌县(1988年撤县建都江堰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至今,已走过六十五年光辉历程。

  1950年3月,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之第二条“人民政协组织法第18条规定的省、市地方委员会,在普选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各省、市人民代表会议所产生的省、市协商委员会代行其职权”的规定,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代行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至1954年灌县人大成立止),期间共召开三届五次代表会议,31次常务委员(协商委员)会议。

  1955年4月,政协灌县第一届委员会成立,历经14届,共举行市(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45次(截止2015年9月)、常委会议253次(截止2015年9月)。

  政协灌县第一届委员会由16个界别、69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县委书记兼任)、副主席4名(一人兼任秘书长),常委14名。目前,政协都江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由18个界别、219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含不驻会1名)、秘书长1名,常委40名(截止2015年9月)。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都江堰市(灌县)政协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先后设置工作组、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目前,政协机关设置有办公室以及提案、经济、人资环建交、科教文卫体、社法群团、文史学习和民宗联谊6个专门委员会。政协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综合科、纪检室、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各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